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卢锋认为,居民消费持续偏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,具体如下:短期或阶段性因素: 疫情冲击遗滞影响:疫情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抑制作用,且这种影响在疫情结束后仍未完全消失。一些重要民生消费指标如餐饮收入、航空客运、电影票房等,目前仍未达到疫情前趋势延伸水平。消费者信心指数在2022年断崖式下跌后,虽在2023年初有所反弹,但随后再次回落并在低位徘徊,影响了居民的消费意愿。 房地产部门深度调整:2020年8月“三道红线”监管举措推出后,房地产业进入严峻的政策调整期,房地产销售面积、价格、收入等大幅回落。这抑制了居民购房相关的装修和家电家具需求,制约了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收入增长,还通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内资产价减损派生负向财富效应等,对居民消费需求增长产生多方面抑制性影响。 结构性就业压力:结构性就业压力增长,尤其是青年失业率显著偏高,这部分最具消费意愿群体的整体收入增速受到拖累,不仅现期消费能力受抑制,还对其长期收入预期和消费意愿产生不利影响。 物价走低与低景气度环境:一般物价走低和准通缩低景气度环境下,居民信心较低,存款动机上升而消费动机意愿走低,进一步妨碍了居民消费潜能的充分释放。部门准入管制政策:个别部门由于市场准入改革滞后或出于特定考虑出台管制政策,导致有效供给受限并影响消费需求充分释放。以医疗卫生部门为例,我国对医院从创设到运营实行全面系统的准入与管制政策,不允许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,使得医院系统面临结构性供不应求,尤其是大中城市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供给不足,制约了相关消费潜力的释放。体制性因素:收入分配差距较大,公共财政有待完善,户口及农地体制等因素,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增长。公共资源配置方式:为实现科技和生产力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,我国公共资源长期侧重投资支持发展科技生产力与供给侧能力。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,随着各类企业总体供给能力显著增强,加上公共部门投资效率逐步提升,这种传统配置方式内生了最终消费相对不足的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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